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特殊疾病申办流程
一、申办条件:
参加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
所患疾病在规定病种范围内的市本级(路北区、路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平区、古冶区)参保居民。
二、病种范围
1.糖尿病合并高血压;2.糖尿病合并肾病;3.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4.糖尿病足;5.脑血管后遗症;6.冠心病;7.慢性肝炎(活动期);8.肝硬化;9.肺源性心脏病;10.类风湿性关节炎伴功能障碍;11.帕金森氏病;12.系统性红斑狼疮;13.高血压;14.精神分裂症;15.双相情感障碍;16.脑、躯体器质性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17.尿毒症;18.肺移植术后;19.心脏移植术后;20.肝脏移植术后;21.肾移植术后;22.恶性肿瘤;23.冠心病(支架、搭桥);24.再生障碍性贫血;25.白血病;26.血友病;27.慢性粒细胞白血病;28.胃肠道间质瘤;29.苯丙酮尿症。
三、办理程序
(一)病种范围1-16
申报时间
每年3月1-10日和9月1-10日,含申报“入户”(指因病情较重、行动不便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参保人员)、申报“异地”(指持《异地就医证》的参保人员)。
申报材料
1.要求提供一年内公立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确诊病历一份(本地医疗机构加盖病案室、医保科公章;异地就医人员加盖异地医疗机构公章)。
2.现场组建鉴定申请档案时申报个人需提供社会保障卡、住院确诊病历一份。
3.申报“入户”人员:需提供申请一份(A4纸);申报“异地”人员:需提供《异地就医证》首页复印件一张(A4纸)。
4.《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报名表》一式两份(医疗保险代办机构提供此表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5.《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入户、异地)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医疗保险代办机构提供此表并加盖公章)。(www.wifi03.com)
申办流程
参保人员所在的医疗保险代办机构汇总统一申报需提供“申报材料”中第4项(申报入户、异地需提供“申报材料”中第1、3、5项)→组建鉴定申请档案(申报个人须携带“申报材料”中第1和2,按规定到指定医疗机构建立申报档案),不含申报入户、异地人员→鉴定→系统录入→领取鉴定结果。
申办时限
3月1-10日申报的当年6月11-25日领取鉴定结果、7月1日享受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9月1-10日申报的当年12月11-25日领取鉴定结果、次年1月1日享受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病种范围17-29
申报时间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三。
申报材料
1.要求提供一年内公立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确诊病历一份(本地医疗机构加盖病案室、医保科公章;异地就医人员加盖异地医疗机构公章)。
2.《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周办理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医疗保险代办机构提供此表并加盖公章)。
申办流程
参保人员所在医疗保险代办机构统一申报(需提供“申报材料”中第1、2项)→鉴定→系统录入→领取鉴定结果。
申办时限
星期五领取鉴定结果(法定节假日顺延)。
四、受理单位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南路60号(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口),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C段1层104(门诊特殊疾病窗口),电话:2802832。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其他事项
1.非市本级参保职工请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咨询办理程序及相关事宜。
2.请登录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ts.lss.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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