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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生育保险的具体待遇

来源:医疗保险 时间:2020-06-01 点击:

  怎么买生育保险/怎样办理生育保险


  哪些人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广州生育保险一般都有哪些待遇?生育保险待遇的发放标准是什么?如何购买生育保险?广州的生育保险待遇是不是只有广州户口的人才能享受?已经生了一个小孩的女性在生育第二胎的时候还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如何去享受?报销程序怎么操作?具体办理流程麻不麻烦?报销时一般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生育医疗费的报销又是怎么样的?


  1、生育保险是什么: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生育就医身份确认: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从2005年9月1日起,由用人单位到“医保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


  3、生育保险代理对象:适合办理生育保险的人群:(1)已结婚,打算生育的女性朋友;(2)从未购买生育保险但又希望在生育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性朋友。(3)还没有职业或者现工作单位没有帮员工参保的,而又打算在未来一年左右时间怀孕的女性朋友。(4)以前已有购买社会保险(但未满一年,现工作单位未继续续保的,而又打算生育的女性朋友;(5)以前有参保而且满一年,打算在怀孕期间辞职或现在已经辞职的女性朋友。


  广州市生育保险的具体待遇如下所示:


  1、生育津贴:(上年度本单位在册职工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底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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